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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rmes wallet  

這個本來是我準備送給自己的三十歳禮物,朋友提早幫我帶回來了。(因為專門店長期缺貨,所以拜託朋友一趟。)

聽人家說過,錢包不可經常更換,會有漏財之意。我本來就沒什麼財(也沒有身材),錢包大概兩年換一次,不過這一次是狠下心來買,因為是本人有生以來最昂貴的錢包。有人說過:「每個女人一生必要有一個愛瑪氏。」雖然我對此並不贊同,但這個一直一橫一直的英文字母,實在荼毒了不少女人心。

唉,說了一大堆猶藉口疑似解釋好像冠冕堂皇的說話之後,心,仍在赤赤痛(但又有點點興奮,很怪很矛盾)。痛呀爽呀痛呀爽呀痛。

不過,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,一天有廿四小時,一小時有六十分鐘,一分鐘有六十秒,如果將:$錢包價錢除以/(360*24*60*60*2),心情又好像可以好過一點,腰也挺直一點,嘿。

我就是懂得安慰自己咩!否則像我這種不太正常的人怎樣安全踏進第三十個年頭呀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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